给排水专业相关规范的规定,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GB 50974-2014, 9.2.1 下列建筑物和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:

1、消防水泵房;

2、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;

3、消防电梯的井底;

4、仓库。

规范其中的第2条提到了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,很明显Ⅰ类地下车库含有消防及自喷给水,所以按照给排水专业的要求,Ⅰ类地下车库排污泵算消防负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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